《河北省加快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深遠海養殖深遠海養殖主要指以重力式網箱、桁架類網箱及養殖平臺、養殖工船等大型漁業裝備為主體,以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裝備技術為支撐,在深遠海進行規模化高效水產養殖的方式。大力發展深遠海養殖,對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促進海洋漁業轉型升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改善國民膳食結構、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均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遠海養殖發展。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樹立大食物觀,發展設施農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發展深水網箱、養殖工船等深遠海養殖。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大食物觀、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講話精神,拓展深遠海養殖空間,推進深遠海養殖漁場建設,保障優質水產品供給,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海警局等8部門于2023年6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意見》(農漁發〔2023〕14號)。為推進我省深遠海養殖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加快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實施意見》。
二、工作任務
(一)科學布局發展空間。立足我省海域現狀和特點,在省管海域從事深遠海養殖的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要求。鼓勵疏近拓遠,向更深、更遠處有序發展。
(二)加大培育海水種業。健全現代水產種業體系,深入實施水產種業提升工程,支持建設國家級、省級水產原良種場,提高水產原良種覆蓋率。開展聯合育種集中攻關,培育更多適合渤海深遠海養殖的優良品種。
(三)大力建設養殖漁場。根據海洋環境承載力,科學確定養殖模式和密度,大力推行生態健康養殖,鼓勵發展養殖水體在1萬立方米以上的深遠海養殖漁場。支持機械化、智能化、集群化深遠海養殖發展,勵創建深遠海養殖類型的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
(四)推進產業融合發展。因地制宜,支持“岸上苗+海上魚”“北方苗+南方養”“深遠海養殖+文旅融合”等多元化產業發展新模式,推動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休閑旅游和品牌培育等全產業鏈發展,促進一二三產業相互融合、協調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深遠海養殖協作管理工作機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檢驗登記、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等監督管理,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合力,推進產業規范發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政府引導、企業自籌、社會資金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健全深遠海養殖社會化服務體系。大深遠海養殖發展支持力度,并在信貸、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
(三)強化宣傳引導。支持縣級先行先試,多渠道探索符合我省深遠海養殖的新模式。及時總結推廣一批深遠海養殖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