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農業農村局獸藥行業安全生產舉報投訴辦理制度
為規范獸藥行業報投訴受理工作,及時受理、查處各類危害獸藥行業安全生產行為的投訴舉報,切實保障獸藥行業生產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
屬于我局管轄的危害獸藥行業安全生產行為的投訴舉報都應受理,包括個人或單位的來信、來訪、電話、傳真、郵件等。
二、登記
投訴舉報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收集登記,載明投訴舉報人情況和投訴舉報內容,按照公文管理制度辦理批閱。其他工作人員接到投訴舉報,轉交辦公室統一處理。
對來訪舉報的,由有關科室接待后轉辦公室登記;對電話舉報的,應指派專人聽取內容并做好記錄。節假日期間受理投訴舉報依據《值帶班管理制度》,由值班人員電話轉交有關科室先行辦理,節假日過后轉辦公室進行登記處理。
接待群眾投訴舉報和來信來訪,一定要耐心細致,熱情周到,文明禮貌,詳細記錄事件時間、地點、人員、經過、結果等要素,有附證材料的還要索要附證材料。
鼓勵利用問詢室接待群眾投訴舉報,留下完整影音資料。
三、受理
已登記的投訴舉報一經審批,即為受理。涉及2個以上科室的,明確主辦科室,相關科室配合。
對不屬于或超出我局管轄的,以及同一人同一事項未能提供新證據而反復投訴舉報3次以上的,由承辦科室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并告知其不能受理的理由。匿名舉報或聯系方式不實無法取得聯系的,應做好記錄備查。
四、辦理
主辦科室按照領導批示要求,盡快了解舉報投訴人詳細訴求,組織人員實地調查核實,區別情形辦理:
(一)投訴舉報情況屬實,應當詳實記錄并予以處理。
(二)確有危害行業安全生產的行為,但應由縣級管轄的,交由相關縣(市、區)辦理,并提出辦理要求。
(三)確有危害行業安全生產的行為,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
(四)查明的危害安全生產行為的事實與投訴舉報情況有差異的,按照已查明的情況進行處理。
承辦科室對舉報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處理時,原則上應在7個工作日內根據舉報內容和管理權限查辦,緊急或重大事件應及時查辦。
自受理之日起,一般應在60天內查明舉報事實并形成書面材料。
五、辦結和反饋
投訴舉報辦理完畢,由相關科室匯總辦理結果交由主管局長簽字確認,并由直接承辦人及時反饋給投訴舉報人。需要做出書面反饋的由相關科室依照《公文管理制度》行文。
對于投訴舉報事項辦理超過兩周的,有關科室應每周向投訴舉報人反饋進度。經調查發現投訴舉報情況不實的,在反饋并登記后視為辦結。
六、歸檔
投訴舉報辦理完畢,有關科室將辦理過程中產生的材料、記錄以及結果進行整理,進行歸檔。
七、公開
設立公開以下內容
投訴舉報電話:0311-69117600;
投訴舉報傳真:0311-69117800;
投訴舉報郵箱:sjzsnync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