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政管理
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水野執法記者行”活動
發布時間:2023年11月15日 10:55 來源: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今年5月1日修訂實施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切實加強水生野生動物執法監管,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開展嚴厲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農漁發〔2023〕11號)部署安排,農業農村部于近日組織開展了“水野執法記者行”活動,深入河北、遼寧、廣東、廣西等省(區),對保護區、海洋館、市場等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利用關鍵區域進行明查暗訪,深挖細查違法違規線索,廣泛宣傳曝光,加大整治力度。
記者行由漁政執法人員、行業協會代表和相關媒體記者組成,檢查了5處涉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8處海洋館以及30余處市場。檢查中發現,經過多年的嚴格監管和廣泛宣傳,各類水生野生動物利用活動規范程度持續提升,違法違規活動明顯減少,公眾對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要求的了解程度顯著提高。與此同時,一些突出問題仍然存在。一是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活動普遍較多,非法捕撈、電魚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趕海挖沙蟲等破壞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活動比較普遍。二是繁育展演場所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部分海洋館的展示標本和個別在養動物未按規定辦理許可,繁育死亡記錄不夠完善,動物來源、去向不清晰。三是市場內違法銷售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情況仍然存在,旅游景區、海鮮干貨市場和寵物市場內均發現未按規定辦理許可證或申領使用專用標識銷售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公眾對部分新列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物種保護意識還不強。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案件線索,執法檢查人員要求地方漁政執法機構盡快核實處置,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進一步強化在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的執法監管,落實法律賦予漁業漁政部門的職責,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各類破壞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違法違規行為。二要進一步規范管理海洋館等繁育展演場館,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為在養動物和展示標本辦理許可,加快推進將繁育展演物種情況錄入水生野生動物信息管理系統,確保在養動物來源合法、去向明確。三要進一步管好市場流通環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強化對海鮮、干貨、寵物市場的監督檢查,清理未取得許可和專用標識銷售各類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加強對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科普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