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 項目編號 | G62016BJ1000106 |
融資方所在地區 | 北京市 | 融資方所屬行業 | 零售業 |
項目發布起始日期 | 2016-07-29 | 項目發布截止日期 | 2016-09-27 |
擬公開募集資金總額 | 31221.76萬元 | ||
擬公開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 | 49% | ||
聯系電話 | 13488823457 |
一、承諾書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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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 項目編號 | G62016BJ1000106 | |||||
融資方所在地區 | 北京市豐臺區 | 融資方所屬行業 | 零售業 | |||||
原股東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職工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
擬公開募集資金總額 | 31221.76萬元 | |||||||
擬公開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 | 49% | |||||||
擬新增注冊資本 | 4900萬元 | |||||||
擬公開征集投資方數量 | 2 個 | |||||||
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增資認購完成后,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51%,新進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39%和10%。 | |||||||
增資方案主要內容 |
(一)合作方式 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融資方凈資產出資,采取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兩家投資方。增資完成后,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占增資后企業股權比例為51%,兩家投資方股權占比分別為39%和10%。 (二)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根據北京中立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7月31日),融資方評估后凈資產為32496.12萬元,預計本次增資的兩家投資方擬增資總額合計不低于31221.76萬元。其中占比39%的投資方擬增資不低于24849.97萬元,占比10%的投資方擬增資不低于6371.79萬元。 鑒于融資方目前注冊資本為5100萬元,增資完成后,注冊資本由5100萬元增加至1億元,新增注冊資本4900萬元,占比39%的投資方將3900萬元計入注冊資本,其余投資額計入增資后企業資本公積;占比10%的投資方將1000萬元計入注冊資本,其余投資額計入增資后企業資本公積。 (三)法人治理結構 1、增資后企業設董事會,成員7人,其中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派3人,占比39%的股東委派2人,占比10%的股東委派1人,職代會選舉產生1人。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兼法定代表人),由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派的董事擔任。 2、增資后企業設總經理1人,由占比39%的股東推薦,董事會聘任。 設副總經理3人,分別負責生產、銷售、行政總經理,其中三家股東各提名1人。 設財務總監1人,由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派。 3、增資后企業設監事會,成員3人,其中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名職代會選舉產生1人,另兩方股東各提名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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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達成或終止的條件 |
1. 本次增資征集兩家投資方,公開募集資金總額須不低于31221.76萬元,對應持股比例為49%,其中占比39%的投資方須增資不低于24849.97萬元,占比10%的投資方須增資不低于6371.79萬元; 2. 如未同時征集到占比39%和10%的合格意向投資方,則本次增資項目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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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的安排 | 40個工作日信息發布期滿,信息發布終結。 | |||||||
募集資金用途 | 本次募集的資金主要用于專利技術的市場轉化、市場的渠道建設,所屬行業上下游的產業鏈拓展。 | |||||||
三、融資方基本情況 | ||||||||
名稱 | 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基本情況 | 住所 | 北京市豐臺區永外南頂路22號 | ||||||
法定代表人 | 趙偉 | |||||||
成立日期 | 1992-05-11 | |||||||
注冊資本 | 5100萬元(人民幣) | |||||||
實收資本 | 5100萬元(人民幣) | |||||||
股東個數 | 1 | |||||||
職工人數 | 430 人 | |||||||
經營范圍 | 銷售禽蛋及制品、副食品、糕點;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新鮮水果、新鮮蔬菜、水產品、汽車;技術開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
企業股權結構 | 股東名稱(前十位) | 出資比例(%) | ||||||
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51877.95 | 41311.66 | 10566.29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51772.34 | -153.4 | -198.23 | ||||||
2014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45355.05 | 34560.42 | 10794.63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43261.95 | -446.18 | 69.42 | ||||||
2013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41379.52 | 29960.27 | 11419.24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40623.8 | -1116.26 | 17.82 | ||||||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 ||||||||
2016-06-30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46442.46 | 36489.78 | 9952.68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2187.02 | -857.61 | -657.17 | ||||||
增資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 ||||||||
融資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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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監管-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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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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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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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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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 1.融資方為五十年代的老國企,歷史財務包袱較為沉重。資產方面:為保證安全生產,設備設施需要進行更新改造,未來固定資產的投入較大。 2.融資方存續期間產生的債權時間較長,涉及多個行業、單位,債權追討工作存在不確定因素。 3.目前融資方的人員負擔較重,其中現有職工430人,退休職工人數1289人,按相關規定負擔供暖、醫藥等方面支出。 4.增資后企業為國有控股企業,應遵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規定及國家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5.增資后企業將專注于在食品行業深耕細作,謀求發展。初期損益可能處于較為穩健的狀態。 6.融資方位于豐臺區南頂路22號院的土地房產于2014年6月8日經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批準(二商董事會發【2014】133號),無償劃轉至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融資方資產評估基準日,財務轉賬業務已完畢,土地房產的產權過戶手續未完成變更。上述土地不在評估范圍內。 | |||||||
四、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投資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有效續存的企業法人;意向投資方需符合融資企業科技引領的戰略方針,至少擁有一項專利技術的權益或授權,國家高新科技企業優先;意向投資方具備食品研發、生產、銷售,上下游產業鏈建設和相關渠道的優先;與融資方產業領域相關的產業投資者,或聚焦融資方產業領域、以戰略合作為目的的投資者優先; 2.與融資方存在競爭關系的投資方不得參與本次增資,不接受聯合體增資; 3. 本次征集投資方兩家,持股比例合計49%,兩家投資方持股比例分別為39%和10%,且不能為一致行動人或關聯方。 | |||||||
增資條件 |
1.意向投資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認購增資額的3%作為交易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投資資格。意向投資方按照上述約定期限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經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并以不低于公告價格投資; 2.意向投資方應書面承諾: ⑴增資后企業要繼續沿用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戰略; ⑵募集資金只能應用于融資方所在產業鏈的業務拓展,不得從事與本行業無關的業務; ⑶投資方同意在提交申請時,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融資方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已對融資方的現狀及投資風險充分知悉,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并自愿承擔一切投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融資方情況為由退出; ⑷投資方必須以貨幣形式入資,以人民幣計價; ⑸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條件:融資方增資擴股前剝離出去位于豐臺區南頂路22號院的土地房產未完成變更手續,投資方需認可該處土地房產完全屬于北京二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事實,并積極配合融資方完成相關資產的剝離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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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置 | 保證金金額或比例 | 意向投資方擬投資總額的3% | ||||||
交納時間 | 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投資方在收到產權交易機構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3 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1.最終投資方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其余意向投資方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 2.成為最終投資方的,其保證金按照《增資協議》約定處置。 | |||||||
五、擇優方案 | ||||||||
擇優方式 | 競爭性談判 | |||||||
擇優方案主要內容 | 競爭性談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