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316SH1008517 | 掛牌價格: | 5910.000000(萬元)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8-30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9-28 |
標的所在地區: | 江蘇 | 標的所屬行業: | 通信業 |
轉讓方承諾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 | 南京華信藤倉光通信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76號 |
法定代表人: | 郭亞晉 |
成立時間: | 1995-12-21 |
注冊資本: | 2950.000000(萬元) |
貨幣類型: | 美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201006089411327 |
經營范圍: | 生產銷售光纖、光纜及光通信傳輸設備器材與光通信元件之行銷、流通及材料供應,設計與承包電信線路及資訊系統網絡工程(需經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并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自產產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341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1% |
2 | 藤倉亞洲有限公司 | 34.9% |
3 | 江蘇省電信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5% |
4 | 南京第三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 |
年度審計報告
年度: | 2015 | 營業收入(萬元): | 91651.402958 | ||||
營業利潤(萬元): | 5730.554559 | 凈利潤(萬元): | 4688.932076 | ||||
資產總計(萬元): | 86768.429346 | 負債總計(萬元): | 26422.733806 |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60345.695540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度: | 2014 | 營業收入(萬元): | 62783.262561 | ||||
營業利潤(萬元): | 3778.952229 | 凈利潤(萬元): | 3399.465432 | ||||
資產總計(萬元): | 69484.911354 | 負債總計(萬元): | 13028.147890 |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56456.763464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企業財務報告
報表日期: | 2016-07-31 | 營業收入(萬元): | 67213.331092 |
營業利潤(萬元): | 3753.753335 | 凈利潤(萬元): | 3260.358721 |
資產總計(萬元): | 99131.077818 | 負債總計(萬元): | 66963.228897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32167.848921 |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 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8-24 |
評估基準日: | 2016-07-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流動資產 | 70349.180000 | 0.000000 |
固定資產 | 20563.780000 | 0.000000 |
無形資產 | 1425.130000 | 0.000000 |
資產總計 | 99131.080000 | 業務無法提供 |
流動負債 | 66963.230000 | 0.000000 |
負債總計 | 66963.230000 | 業務無法提供 |
凈資產 | 32167.850000 | 36930.000000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5908.800000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內容 : |
無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納入評估范圍內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截止評估基準日未辦理房產證,對于無權證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本次現場勘查由被評估單位資產管理人員會同評估人員對主要建筑物進行了實地測量,但未對其全部資產進行實地測量,對于實際測量面積與將來最終房地產管理部門確定的面積不符的,應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證時確定的面積為準。 |
其他信息 :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 否 |
交易條件
價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受讓方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不低于整體轉讓價款30%(含保證金)的首付款及交易手續費至交易所指定賬戶;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將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且提供合法的、轉讓方認可的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剩余價款實際支付之日期間的利息。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500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按規定無息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中國產權交易報價網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當事人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為對如下內容做出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與聯交所有權全部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交易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金,并由意向受讓方承擔相關的費用、風險和損失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中國產權交易報價網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人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需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
保證金設定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50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轉讓方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