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316BJ1007423 | ||
標的名稱 | 云南機場地面服務有限公司49%股權 | ||
掛牌價格 | 2068萬元 | ||
掛牌日期 | 2016-10-12 | ||
摘牌日期 | 2016-11-08 |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
注冊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長水國際機場地勤場務樓二樓 | ||
經營范圍 | 為起降昆明機場的中外航空公司提供代理服務、裝卸控制和通訊聯絡及離崗控制系統服務等。 | ||
2015年 審計報告 (單位:萬元) |
營業收入: 26051.73 |
營業利潤: 44.31 |
凈利潤: -41.25 |
資產總額: 9808.89 |
負債總額: 7607.03 |
所有者權益: 22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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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受讓方資格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納交易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620萬元。如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該保證金可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被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貨幣方式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將被100%扣除,先用于補償北交所及各方經紀會員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相關方造成的損失的,相關方可繼續追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或應價低于掛牌價格的;④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貨幣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價款的;⑦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轉讓方所披露標的資產現狀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資產;②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貨幣方式支付剩余價款;③在本次股權轉讓獲得商務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受讓方需完成辦理本次標的公司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方給予協助;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未能使本次股權轉讓獲得商務部門批準,或未在獲得商務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公司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承諾承擔按照合同成交金額的30%賠償造成轉讓方相關損失;并同意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產權交易合同》,收回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并承擔再次掛牌所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④本次標的交易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⑤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⑥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收到全部轉讓交易價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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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聯系電話 | 15712908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