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企業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海南華僑城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 |
法定代表人 |
張鴻智 |
成立時間 |
2017-03-16 |
注冊資本 |
10000萬元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國有全資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
91460100MA5RF67X3D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經營范圍 |
房地產投資開發、銷售;土地整理及開發;物業管理及服務;房地產租賃業務;旅游、房地產及相關文化領域內的信息咨詢;廣告設計、制作與經營;酒店投資開發;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建筑材料、日用百貨、工藝禮品、花木、裝飾材料、水暖器材、電工器材、家具、建筑五金銷售;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信息咨詢;承辦展覽展示;會議服務;企業形象策劃;批發和零售貿易(國家專營專控商品和涉及前置許可的項目除外);家居裝飾服務;酒店管理建設及經營管理;投資興辦實業;廠房租賃及銷售;寫字樓租賃與銷售;商鋪租賃與銷售;土地租賃與轉讓代理;養老項目建設及經營管理;健康咨詢服務;醫療保健信息咨詢服務;清潔服務;服裝干洗;餐飲管理;洗浴服務;KTV娛樂及服務;按摩及推拿服務;健身休閑娛樂服務;福利代理與銷售;體育代理與銷售;旅游景區、園林及房地產的規劃、設計、施工與經營;景區、主題公園及相關聯產業建設開發及運營;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的組織、策劃;旅游景區、主題公園大型演藝項目托管和經營、實景演出服務;鐵路旅客運輸、鐵路運輸輔助活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公路旅客運輸;水上旅客運輸、水上貨物運輸、水上運輸輔助活動;航空旅客運輸、通用航空服務;藝術表演場館經營;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博物館開發及管理;群眾文化活動組織策劃;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室內娛樂經營;生態環境保護;飲料及冷飲服務。 |
職工人數 |
0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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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華僑城(海南)集團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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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7 (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萬元 |
-5283.707475萬元 |
-5283.709899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28493.361175萬元 |
222572.071074萬元 |
5921.290101萬元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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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8-10-31 |
1387.429398萬元 |
-3612.323330萬元 |
-3612.023668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30784.434821萬元 |
129548.809415萬元 |
1235.62540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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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8-11-12 |
評估基準日 |
2018-10-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 |
130784.43萬元 |
- |
負債總計 |
129548.81萬元 |
- |
凈資產 |
1235.62萬元 |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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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數據為2018年1—10月累計值。 2、據評估報告載:根據2017年5月5日本公司(受讓人)與海口市國土資源局(出讓人)簽訂的5宗土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六條約定“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2018年5月20日之前開工,在2020年5月19日之前竣工。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延順,但延建期限不超過一年。”及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繼續履約。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合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截止本期財務報表報出日,本公司尚未取得5宗土地的施工許可證。 3、本次轉讓標的為海南華僑城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及129514.859602萬元債權,掛牌價為300000萬元。其中100%股權掛牌價為170485.140398萬元,轉讓方對標的企業債權掛牌價為129514.859602萬元。若本項目形成競價,成交價格的增值部分屬于股權溢價。 4、截至評估基準日2018年10月31日,轉讓方對標的企業129514.859602萬元債權的利息利率按照轉讓方與標的企業簽署的《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年化6%計息。 5、為保證標的企業正常運營,自評估基準日至《產權交易合同》簽署日的過渡期內,轉讓方將依據《借款合同》或向標的企業新增借款,用于標的企業支付曦海岸項目開發、設計、城市配套費等正常運營費用,新增借款本金預計約為6400萬元(最終以實際發生額為準),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年化6%的利率計算。 6、備查資料:(1)2017年度審計報告;(2)專項審計報告;(3)資產評估報告;(4)2018年10月財務報表;(5)法律意見書;(6)《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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