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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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2019SH1000038 |
擬募集資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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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征集情況而定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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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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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
增資企業所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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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云南省 |
增資企業所屬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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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服務業 |
一、增資企業承諾
我方擬實施企業增資,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披露增資信息,擇優選定投資人,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增資是我方的真實意愿表示,涉及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內部決策等相應程序,并獲得相應批準; 2、增資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我方在增資過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及貴所的相關規定,恪守增資公告約定,按照有關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義務; 4、我方承諾將按照不低于增資公告披露的投資人資格條件、增資條件等要求和條件擇優選擇投資人并簽訂增資協議。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增資活動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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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華僑城世博南詔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 ||
擬募集資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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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征集情況而定 |
擬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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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40%(含) |
擬新增注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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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征集情況而定 |
擬增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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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保留底價,視征集情況而定 |
原股東是否參與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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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職工是否參與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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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募集資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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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到的資金主要用于公司項目開發,補充流動資金。 | ||
增資達成或終結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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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達成條件:征集到1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投資方,符合增資條件,增資價格不低于經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的評估結果,并經融資方有權批準機構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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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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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資后,原股東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0%,新增投資方持股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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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增資有重大影響的
相關信息 |
1.融資方注冊資本1.5億元,股東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支付1.2億元,剩余注冊資本金按照融資方公司章程約定時間內支付完畢; 2.本次增資募集資金總額超出注冊資本金的增資款計入公司資本公積; 3.本次增資后,融資方設立董事會,成員3名,其中世博集團委派2名,投資方委派1名。 4.本次增資后,投資人不派駐人員參與增資方的日常經營工作。 5.本次增資不涉及職工安置問題,由完成增資以后的公司繼續聘用,無需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6.其他事項詳見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備查資料。 | ||
增資專項報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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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資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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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華僑城世博南詔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 ||||||||||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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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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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云南省 |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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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小剛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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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 ||||||||
注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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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00 萬人民幣 |
實收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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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000 萬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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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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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服務業 | ||||||||
經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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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公司(企業)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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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2927MA6N1ATJ17 | ||||||||
經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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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 ||||||||||
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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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古城特色小鎮及文化旅游開發項目的開發與運營;旅游設施的開發、建設、經營、景區策劃;旅游項目管理、景區管理、餐飲管理、酒店管理、停車管理;經營演出場所、演出經紀業務;組織策劃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兒童娛樂設施經營;旅游商品的批發和零售;會議服務;房地產開發經營;投資與資產管理;物業管理;工程技術咨詢,工程建設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及企業策劃,文化及地產項目投資管理策劃,健康養生投資管理策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股東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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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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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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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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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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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萬元) |
近三年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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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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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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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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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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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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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8.12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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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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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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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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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6.60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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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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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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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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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52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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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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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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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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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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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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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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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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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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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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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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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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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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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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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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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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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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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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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 |||||||
報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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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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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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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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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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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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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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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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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22.16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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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0.58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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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58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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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46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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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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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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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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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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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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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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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0300190346175T | |
批準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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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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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批準文件或決議名稱(含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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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城黨紀字〔2019〕14 號 |
四、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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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投資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形。意向投資方若為企業法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且需要從事金融行業。意向投資方若涉及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的,在向上交所提交投資申請時已履行完畢相應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并提供證明文件。 2、意向投資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且資金來源須為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須以貨幣方式出資且資金來源合法。 3、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意向投資方應在提交申請的同時提供掛牌期間任一時點不低于擬投資金額的銀行存款證明,若為多個銀行出具的證明,出具日期應為同一天。 5、本項目不接受意向投資方以聯合體方式參與投資,亦不接受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基金參與增資。 | |
增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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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增資僅接受貨幣出資,出資幣種為人民幣,意向投資方須在公告期內向上海聯合產權所提交投資申請及相關材料。意向投資方應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以到賬時間為準),將交易保證金(意向投資方擬投資總額的10%)交納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投資資格。意向投資方成為投資方的,其保證金轉為增資款的一部分。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對融資方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資方在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內足額繳納保證金并通過資格確認的,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在聯交所備查資料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意向投資方若以不了解融資方的現狀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增資協議》、拒付增資款、放棄增資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融資方有權扣除其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由意向投資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3、意向投資方在提交投資申請的同時須簽署并提交《承諾函》(詳見附件),對相關事項做出承諾。 4、本項目不接受業績對賭、股權回購、反稀釋條款、一票否決權等要求。 5、本項目最終增資價格不得低于經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的凈資產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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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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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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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納保證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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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到達交易機構指定賬戶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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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投資方應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繳納擬投資總額10%的交易保證金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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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證金扣除情形:為保護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投資方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意向投資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融資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有權扣除該意向投資方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 意向投資方提交投資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其投資申請的。(2)如本次增資進入遴選程序,未按照《遴選方案》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或未按照規定參與遴選活動的。(3)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增資協議》的或未按時支付增資款的。(4)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違背其在提交投資申請時已接受增資條件的。(5)存在其他違規或違約情形的。 2、意向投資人成為最終投資人的,其保證金按《增資協議》約定處置;未成為最終投資人的,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增資結果通知發出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3、其他約定。 |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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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六、遴選方案
遴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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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競爭性談判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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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向投資方經融資方確認投資資格并按時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成為合格意向投資方。信息公告期滿,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資方達到2家或2家以上時,融資方將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遴選,最終由融資方有權批準機構根據經備案的評估結果為基礎確定投資方。 2.競爭性談判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意向投資方進行擇優: (1)意向投資方或其實際控制人的綜合實力,包括但不限于:行業經驗、資金實力、盈利狀況、投融資能力等。 (2)意向投資方或其實際控制人具備較強的行業資源整合能力和資本運作經驗,能與融資方形成產業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