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G32020SH1000068
轉讓價格: 8,320.000000萬元
標的所屬行業: 汽車制造業
標的所在地區: 湖北省 十堰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5-22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2020-06-18
標的企業簡況
標 的 企 業 基 本 情 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東風(十堰)汽車液壓動力有限公司 | |
注冊地(地址) | 十堰經濟開發區龍門工業園龍門大道26號 | ||
法定代表人 | 盧永剛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
成立時間 | 2004-05-24 | ||
注冊資本 | 4,000.000000萬元 | ||
注冊資本幣種 | 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203007606834149 | ||
經營范圍 | 汽車零部件生產銷售,金屬材料加工,機械設備制造,技術咨詢,汽車,五金交電,建材銷售;進出口汽車零部件、汽車液壓動力裝置及電子、機械設備;房屋租賃;機械租賃。***(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 ||
職工人數 | 189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 的 企 業 股 權 結 構 |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不涉及 |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東風特種商用車有限公司 | 100 |
主 要 財 務 指 標 ︵ 萬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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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審計報告 | |||||||||||||||
年度 | 2018 | 營業收入 | 30,418.705641 |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426.055788 | |||||||||||||
資產總計 | 29,522.251372 | 負債總計 | 18,972.265875 | ||||||||||||
所有者權益 | 10,549.985497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企業財務報告 | |||||||||||||||
報表日期 | 2020-02-29 | 營業收入 | 2,965.749017 |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13.123912 | |||||||||||||
資產總計 | 24,749.694772 | 負債總計 | 19,085.457936 | ||||||||||||
所有者權益 | 5,664.236836 | ||||||||||||||
資 產 評 估 情 況 ︵ 萬 元 ︶ |
評估機構 | 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0-04-20 |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漢分所 | ||||||||||||||
評估基準日 | 2019-12-31 | ||||||||||||||
內部審議情況 |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
資產總計 | 26,616.550000 | 業務無法提供 | |||||||||||||
負債總計 | 20,739.190000 | 業務無法提供 | |||||||||||||
凈資產 | 5,877.360000 | 10,400.000000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8,320.000000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東風特種商用車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十堰市張灣區大爐子路26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8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單位名稱 |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繼續聘用要求: 受讓方須同意并接受《標的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職工。具體詳見產權交易機構備查文件。 2、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的要求: 同意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五年內(以工商變更通知書出具之日為準),未經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受讓方不得轉讓其所持標的企業的股權或權益(受讓方控股股東控股或實際控制企業之間轉讓除外)。 3、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要求: 同意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1年內提供融資支持,保證標的企業償還對轉讓方的應付債務本金7455萬元及利息,并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4.其他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在公告截止日17時前(以實際到賬實際為準),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240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競買人遞交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受讓方被確定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產權交易機構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并經轉讓方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劃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①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1)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1)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2)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3)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③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同意并接受以下條件: (1)接受并保證轉讓后的標的企業遵循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東風商號、東風商標等相關管理規定; (2)同意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五年內(以工商變更通知書出具之日為準),未經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受讓方不得轉讓其所持標的企業的股權或權益(受讓方控股股東控股或實際控制企業之間轉讓除外); (3)同意全力配合轉讓方展開對其經營情況、財務狀況、資金實力、法律訴訟等方面的盡職調查,根據調查需要展示相關證明文件; (4)同意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1年內提供融資支持,保證標的企業償還對轉讓方的應付債務本金7455萬元及利息,并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5)同意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標的企業董事會審議涉及員工薪酬福利的決策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 (6)同意在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若逾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五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方賠償損失; (7)同意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如未按照本項目公告中提及的事項履約的、不兌現以上承諾或隱瞞信息,則應按照本次產權交易成交價款的30%向轉讓方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