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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項目掛牌價格為158060.498273萬元,其中標的企業100%股權掛牌價為52003.07萬元,債權部分掛牌價為106057.428273萬元(即截至基準日2020年8月31日,標的企業向轉讓方母公司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借款共計49561.27585萬元(其中借款本金45764萬元及利息3797.27585萬元),標的企業向轉讓方借款2077.272423萬元,標的企業應支付江西南昌發電廠346名員工安置費54418.88萬元)。如果本項目形成競價,成交價格的增值部分屬于股權價格的溢價。2、關于無償移交江西南昌發電廠管理用房事項:根據2016年12月29日簽訂電子監管號為3601002016B01837號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2017年6月9日三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電子監管號:3601002016B01837-1)相關約定,受讓方需將標的企業合同項下地塊內東北角配建1萬平方米管理用房和臨中大路單獨布置占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地面停車場的不動產權證無償辦理至江西南昌發電廠名下;同時受讓方需按2000元/平方米標準裝修管理用房交付,裝修方案及驗收標準由江西南昌發電廠進行確認。無償配建的管理用房和地面停車場須經驗收合格交付給江西南昌發電廠后,方可辦理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江西南昌發電廠將配合受讓方辦理相關手續。3、關于江西南昌發電廠346名職工安置費事項:按照2016年12月青山湖西岸CD101-C02地塊掛牌時所簽訂《安置協議》約定,江西省洪電置業有限公司摘地后須解決江西南昌發電廠七里街廠區相關土地上企業辦公場所搬遷、346名職工分流安置以及隊伍穩定等問題。根據江西南昌發電廠等單位所提供當年人均工資臺賬9.83萬元/年,乘以企業人工成本系數1.6,以10年工齡估算,得出約54418.88萬元安置補償費用。本次審計報告將該安置補償費調整至開發成本,同時暫估應付賬款。如未來項目進行稅務清算時,該安置補償費是否可以納入稅前扣除項目,或者金額有變化,受讓方自行評估稅務風險,轉讓方不承擔任何稅前扣除責任與義務。4、七里濱江項目EPC總承包合同:標的企業與寧波建工集團簽署了該項目EPC總包合同,委托其開展勘察、設計、施工建設工作,合同期尚未結束,受讓方須繼續履行該合同,并充分關注該合同風險。5、七里濱江項目開發貸款合同:標的企業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撫河支行于2019年12月26日在簽訂了編號為0593228的《借款合同》,編號為0593228-001的《質押合同》為主合同的擔保合同,出質人為國家電投集團江西置業有限公司,質物為出質人名下的江西省洪電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標的企業《不動產權證》(贛(2017)南昌市不動產權第0133230號)對應的土地已經設定抵押他項權利,抵押權人為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撫河支行。貸款額度10億元,已實際提取貸款額30890萬元,借款合同項下條款的執行需受讓方自行與抵押權人協商。本次轉讓已取得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撫河支行同意。6、標的企業房地產開發暫定級,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5日,目前在辦理延期手續。7、本項目掛牌公示期內,標的企業將向轉讓方母公司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借入資金8000萬元(年利率5.4%),用以支付工程進度款。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對此項債權將委托轉讓方與其他債權以同等條件一并轉讓。8、自評估基準日至《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日期間,標的企業所產生的盈利或虧損及風險由受讓方享有或承擔。9、其他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備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