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企業名稱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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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寶山路793號) | ||
法定代表人 | 張耕 | 成立日期 | 2008-04-30 | |
注冊資本 | 3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280.00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批發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6501036734300132 | |||
經營規模 | 微型 | |||
經營范圍 | 增值電信業務,系統集成,軟件開發,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維修,車輛監控終端設備的銷售、安裝及服務,社會經濟信息咨詢,電子地圖設計,網頁設計,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國內各類廣告,計算機軟硬件開發,計算機系統服務,通信器材的銷售、維護;銷售:監控設備,機電產品及設備,計算機配件及耗材,文化體育用品,儀器儀表,辦公用品,日用百貨,五金交電;電子產品(不含二手手機)、顯示器件的銷售、安裝、調試、維護;票務代理,職業技能培訓,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數據處理與存儲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否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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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路政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海事局) | 60 | |||
新疆新建旅客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 30 | |||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0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23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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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558.86 | 94.06 | 117.7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533.17 | 1056.74 | 476.44 | ||
審計機構 | 新疆眾鑫精算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2024年06月30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750.37 | 10.6 | 30.63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615.91 | 1105.09 | 510.82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標的企業注冊資本300萬元,實收資本280萬元。其中,轉讓方認繳注冊資本30萬元,實繳資本30萬元,已全部出資到位。其他股東出資情況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2、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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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方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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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景園北街2號院66號樓2層206)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孔祥倫 | 成立日期 | 2003-06-16 | |
注冊資本(萬元) | 2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302752150343Q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 |||
批準日期 | 2024-05-14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
決議文件名稱 | 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關于同意轉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10%股權的通知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10%股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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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85.15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于獲得受讓資格確認后3工作日內,交納25.545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滿,若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1)如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進行一次報價后進入原股東征詢環節;若原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該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2)如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原股東征詢環節;若原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則最高報價方成為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北交所將在收到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后的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北交所備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有權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轉讓,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部扣除,用于對相關方的經濟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繼續追償: (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程序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交易條件的。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 (1)本方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納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基礎服務費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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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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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5.545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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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五、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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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