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 | 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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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933號武漢商業銀行大廈) | ||
法定代表人 | 劉波 | 成立日期 | 1997-12-15 | |
注冊資本 | 482784.5808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482784.5808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貨幣金融服務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20100300248067P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代理地方財政信用周轉使用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外匯擔保;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結匯、售匯、自營外匯買賣或者代客外匯買賣;外匯借款、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辦理政策性住房金融業務;經湖北銀監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業務。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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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東 | 42.25 | |||
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11 | |||
武鋼集團有限公司 | 11.4 | |||
武漢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9.78 | |||
武漢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 6.99 | |||
武漢市財政局 | 4.27 | |||
武漢高科農業集團有限公司 | 4.14 | |||
福信集團有限公司 | 4.14 | |||
武漢華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3.65 | |||
湖北通信服務有限公司 | 0.27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23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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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852092.9 | 57487.5 | 140633.7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53362406.2 | 50182527.5 | 3179878.7 | ||
審計機構 |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7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502002.12 | 8197.29 | 60527.7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54155320.83 | 50898655.82 | 3256665.01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監管機構關于向商業銀行股東資格的規定與要求以及標的企業公司章程中關于股份轉讓的約定,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能否滿足以自有資金入股商業銀行等條件,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2、北京產權交易所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做出任何的保證及承諾,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不代表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轉讓方對受讓方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做出任何的保證及承諾,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轉讓方亦不對受讓方的股東資格能獲得監管機構的同意或核準做出任何的保證及承諾。 3、其他詳見北京產權交易所相關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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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方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湖北通信服務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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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市江漢區馬場角小路36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魏春輝 | 成立日期 | 1999-09-14 | |
注冊資本(萬元) | 3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200007146985274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0.27%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0.27% | |
持有股份數(萬股) | 1297.65 | 擬轉讓股份數(萬股) | 1297.6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7109250324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22-03-20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
決議文件名稱 | 《關于明確金融業務優化調整工作要求的通知》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97.65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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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4567.07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37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信息披露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交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北京產權交易所將在收到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后的3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 (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或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交易條件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北京產權交易所全部備查文件及該等報告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并承擔所有相關風險。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標的企業的現狀及瑕疵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轉讓,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5、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對下列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1)本方已經充分知曉、理解和接受本次產權轉讓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內容,已經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我方在遞交意向受讓申請后,不以不了解標的情況或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受讓申請、退還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 (2)本方已自行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監管機構關于向商業銀行股東資格的規定與要求以及標的企業公司章程中關于股份轉讓的約定,已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能否滿足以自有資金入股商業銀行等條件,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3)若出現“與轉讓相關的其它條件”第3條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時,本方同意轉讓方全額扣除本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及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及相關方有權要求按照實際損失向本方追償,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收回轉讓標的再次轉讓; (4)本方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5)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6)本方承諾若成為受讓方,將會完全配合轉讓方進行后續股權轉讓的全部手續(包括但不限工商變更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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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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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370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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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五、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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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