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山西九昌翡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45%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17BJ1000474 |
轉讓底價 | 39709.062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8-04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17-08-31 |
所在地區(qū) | 山西省太原市 | 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山西九昌翡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qū)(太原市晉源區(qū)和平南路93號9幢三層32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楊明鋒 | 成立日期 | 2017-03-07 | ||
注冊資本(萬元) | 86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86000.00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140100MAOHB2999T | ||||
經營規(guī)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房地產開發(fā)與銷售;房屋出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管理咨詢;房地產信息咨詢;企業(yè)營銷策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yè)的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轉移 | 否 | ||||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山西九昌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6年度審計報告數(shù)據 |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審計機構 | 無 | ||||
2017年6月30日財務報表 |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
0 | -7.56 | -7.5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86528.44 | 200 | 86328.44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標的企業(yè)于2017年5月18日與太原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簽署《山西九昌翡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暨西寨項目委托開發(fā)經營管理協(xié)議》,標的企業(yè)須自西寨項目實現(xiàn)銷售后按月支付銷售總額6%的開發(fā)管理服務費至太原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該協(xié)議置于北交所備查。 2、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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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基本情況 |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山西九昌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山西省太原市 晉源區(qū)(太原市晉源區(qū)長風商務區(qū)諧園路9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
法定代表人 | 楊明鋒 | 成立日期 | 1999-10-26 | ||
注冊資本(萬元) | 10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140100715935985X | 經營規(guī)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jiān)管 | |||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852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17-06-30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
決議文件名稱 | 關于同意山西九昌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轉讓所持山西九昌翡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45%股權的批復(中國化學股份財發(fā)【2017】278號)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山西九昌翡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45%股權 | |||
轉讓底價 | 39709.062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1912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結算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1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掛牌期滿產生2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認后按照北交所相關規(guī)定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受讓材料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2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被確定為受讓方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2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剩余交易價款;(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已經支付的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3)同意成為受讓方后,標的企業(yè)繼續(xù)履行《山西九昌翡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暨西寨項目委托開發(fā)經營管理協(xié)議》(北交所備查)的全部內容。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北交所備查文件的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同時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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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信托受讓。 4、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1912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競價方式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