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持股掛牌退出,國有股東進場行權 時間: 2017-03-01 10:43:51
交易背景
南京華潤熱電有限公司(下稱該企業)于2002年8月25日設立,由華潤電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南京蘇力投資有限公司、江蘇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鑫西商貿實業發展公司五方發起設立,注冊資本72800萬元。
該企業為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下屬華潤電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的企業。南京蘇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轉讓方)設立于2004年9月6日,注冊資本為10407萬元,轉讓方公司是員工持股設立的。
交易介紹
南京華潤熱電有限公司建立初期投資基建設施較多,運營多年后雖有一些利潤,并在經營期間分紅幾次,公司后期效益不太好,一直虧損。一些老員工已經去世,員工的家屬及老員工都有意轉讓股份,原股東方華潤電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也有意回購此股份。
鑒于轉讓方為民營企業,故其對外轉讓股權是無需進場交易的。適逢2016年下半年國資發32號文出臺,為了規范操作、股權轉讓資產評估定價以及股權轉讓定價做到合法合規合理;由原股東華潤電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聘請審計、評估等中介機構對標的企業整體凈資產進行了資產評估,并向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報請資產評估備案。2016年底,轉讓方將所持該企業的股權對應比例14%股權,掛牌價16770.386227萬元在北京產權產交易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公告,最終由原股東華潤電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受讓成功。
案例點評
原國有企業職工、技術骨干等所持的國有企業股權如何能夠合法有序的做好退出,也是國有資產管理及監管層以及中國產權市場都在積極探索的一個課題。
南京華潤熱電項目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充分利用產權市場,充分發揮產權市場的信息披露功能、價值撮合成交功能,能夠有力保護好公司各個層面的股東(國有法人、原先具有國有企業職工身份的自然人等)相關利益以及合理訴求;更為重要的是,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大力提倡“混合所有制改造”的當下,嚴格遵照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才是切實做好“國進民退”或者“國退民進”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