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對2017年國企國資改革的主要舉措作了一些部署。第一,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第二,抓好電力和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開放競爭性業務。第三,持續推進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抓緊剝離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第四,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第五,改善和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確保資產保值增值,把人民的共同財富切實守護好、發展好。
這里有很多新的提法。比如,“要基本完成公司制的改革”。現在,中央企業層面約有92%的法人單位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地方國有企業層面也有90%以上完成了公司制改革,要在2017年實現“基本完成”的話,掃尾工作要基本做完。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是怎么提的呢?2016年提的是“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今年提的“加快”不同,推進的力度和進展會不一樣,“加快”比“大力”更加具有精準性。要“加快”,就必須知道從什么突破口去切入,要知道哪些方面是有突出問題的,以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為出發點去推進國企改革。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到,要“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這也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下去的舉措。總理在報告里提出,要“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進一步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按我的理解,這一點應該說是抓住了當前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痛點,在一些壟斷性行業,準入的隱形或有形的門檻是很大的障礙。所以,這話提得非常有針對性。
下面還有更進一步深化的內容。“凡法律法規未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都要允許各類市場主體平等進入;凡向外資開放的行業和領域,都要向民間資本開放”。不能有歧視。我們也制定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場準入也好,投資政策也好,都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有所偏差。“凡是影響市場競爭的不合理行為,都要堅決制止”,這個話可以說的是非常到位的。這與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方面的提法有很大不同。所以,在去年已有的具體做法和一些做法已經落實好的基礎上,針對現存的關鍵問題,我們提出了新的舉措。可以說,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有很多創新的東西。
同時,2017年的報告也提出了跟國企相關的幾個方面。
第一,扎實有效去產能。
這跟很多央企、國企非常有相關性。報告提出,“今年要再壓減鋼鐵產能5000萬噸左右,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同時,還要淘汰、停建、緩建煤電產能5000萬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提高煤電行業效率,為清潔能源發展騰空間”。這是從發展的角度提出的。同時,“要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效處治‘僵尸企業’,推動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堅決淘汰不達標的落后產能,嚴控過剩行業新上產能”。這是從“去產能”的角度和淘汰處治“僵尸企業”的角度提出的重要、實際、具體的舉措。
同時提出一個底線,“去產能必須安置好職工,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要及時撥付,地方和企業要落實相關資金與措施,確保分流職工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其實,國企改革在安置職工方面也是一個底線,我們要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這是改革的根本的出發點和原則。如果穩定都保證不了,改革就失去了目的和意義,穩定是前提,改革是主要動力,發展才是根本目的。
第二,積極穩妥去杠桿。
針對非金融企業,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我國非金融企業杠桿率較高,這與儲蓄率高、以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有關”。當然,也指出了融資結構的壁壘。“要在控制總杠桿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業杠桿率作為重中之重。促進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推進資產證券化,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不是隨意性的,不是以行政化手段去主導的,必須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為主。市場起主導作用,法治是根本保障,這是我們必須要遵循的一個根本原則。報告提出,“加大股權融資力度,強化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財務杠桿約束”。廣大國有企業也要注意,財務杠桿約束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將企業負債降到合理水平,不要讓杠桿率過高,而是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底線以內。
第三,多措并舉降成本。
在降成本方面,報告也提出,“全面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等基金,授權地方政府自主減免部分基金。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35項”,“減少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性收費”。這都是跟企業相關的。提出,“繼續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這也是非常具有指向性和針對性的。“使企業輕裝上陣,創造條件形成我國競爭新優勢”。在國際上,沒有成本優勢,產品就沒人買,一些國際資本就會投向成本更低的地方。所以,我們還是要挖掘潛力,盡量在企業的國際競爭方面形成新的優勢,可以是成本和質量的綜合優勢,也可以是質量和服務的綜合優勢。
報告也提出,“加強產權保護制度建設”。產權保護制度建設與國企改革也是息息相關的,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我們要讓公有制資本、外資、集體資本、個人職工資本參與到國有企業改革當中來,如果對它們的產權沒有好的保護制度,它們參與的積極性就要大打折扣。所以,一定要打消它們的疑慮,讓它們有更高的激情、更多的積極性來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所以,報告也提出,“保護產權就是保護勞動、保護發明創造、保護和發展生產力。要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激勵人們創業創新創富”。通過“雙創”,必然可以使人們合理地致富。這也是我們所提倡的,通過合法經營勤勞致富。
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使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這句話也非常關鍵,除了產權保護以外,企業家精神也是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廣大企業所必須提倡和推崇的。如果一個企業的領導班子沒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等方面的企業家精神,既是他“在其位”,也不見得會“謀其政”。企業管理層或企業高管不好的精神狀態、思想意識層面的一些弊病等,也會給企業發展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
對于侵害企業產權的行為,報告提出,“必須嚴肅查處、有錯必糾”。就是說,我們有一個容錯機制。在前幾年的發展中,我們在保護企業產權方面有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們可以有一個容錯糾錯機制,給廣大企業家吃一顆定心丸,讓他們更踏實、更放心地把資本投入到國有企業改革的進程中來。這個話也是非常關鍵的。
文章來源:《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