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在市場上長期資金難覓的情況下,該新規將引導培育長期投資市場。投資人將不得不重新審視長期價值投資。換言之,投資人需要更多一些耐心。
5月27日和6月3日,證監會先后發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簡稱527減持新規),首發企業中創業投資基金股東的鎖定期安排及適用該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的具體認定標準(簡稱603鎖定期新規),減持和鎖定新股對VC/PE投資有哪些影響,一石激起千層浪。
527減持新規主要有三個核心:其一,在大股東的基礎上增加了IPO前股東及非公開發行兩類特定股東,即將創投基金列入其中;其二,調整限售期結束后的減持方式和進度,具體包括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協議轉讓方式的對應減持比例上限;其三,進一步明確了大股東和特定股東減持的信披義務。
就與此相關的股票質押和定向增發配資業務,有銀行人士表示,盡管表面上銀行看重的是融資方的第一還款來源,而非質押股票的第二還款來源,但實際上,給上市公司定增配資的業務,主要依托的就是減持退出。新規的推出,一定程度將減少銀行參與此類業務的動力,且有可能考慮降低質押比例。
總體來看,某知名風投機構為代表的觀點認為,通過對大宗交易受讓方減持股票的規定,新規將有效遏制用“過橋減持”的方式規避減持數量限制,并將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的不同方式的減持限制有效統一起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平抑市場波動。減持過程披露規定具體詳細,將有效避免大股東隱瞞或少披露有關信息而利用信息優勢實施“精準減持”,有助于保護包括基金在內的中小股東利益。
以諾亞財富為代表的觀點認為,優秀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無論是在中國還是美國,最后成功的原因,無非是趨同于價值投資,尋找可能變得偉大的企業,并長期跟隨發展。在這樣的視角下,減持新規對于真正著眼于價值投資的機構,可能更多的是正面影響,有利于投資機構核心價值觀的回歸。
不過,立竿見影的是,因為PE/VC機構通常是在企業IPO之前取得該企業股份,很可能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特定股東,這就意味著PE全部退出的時間周期可能會拉長,在總收益一定的情況下,年化收益率會降低。不過,也存在另外一種可能,即由于更長期持有,投資等到了更大的果實。
有私募股權投資人士表示,作為一名創投基金的管理人,基金所投資企業一旦上市滿足減持條件,最愿意看到的是基金能第一時間賣出、收回的資金第一時間分配給投資人,能有多快就希望有多快。但如果繼續看好這個企業,還可以直接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
據諾亞財富創始人汪靜波觀察,目前有一種現象,很多上市公司或初創企業的高階管理層,不是創始員工,而是空降而來。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也寄希望于IPO提速等制度紅利,賺取短平快的收益。諾亞財富本身作為一家創業公司,在和引入新高管的互動過程中,特別擔心這樣的行為。
汪靜波表示,從實踐中總結,VC基金從投資到完全退出,一般需要10-12年的時間,PE基金也基本在5-7年,損失流動性,跨周期投資,是私募股權基金這個行業獲得回報的基本要素。但目前很多國內的基金為了滿足LP的需求,承諾3年或者5年退出,很難堅守價值投資理念。如果在早期投資到一些優秀的公司,如此安排退出時間,很難跟隨到業績爆發期。
值得注意的是,603鎖定期新規雖然一定程度上對創投基金有所放松,但也僅僅是縮短部分創投基金的限售期,而并未在減持進度、方式及信披層面得到豁免。
根據鎖定新規,首發企業能定位到實際控制人的且創投基金不屬于實際控制人,鎖定期為1年。
這條規定意味著,原來如果創投基金是在刊登招股說明書前12個月內(主板)或者受理前6個月內(創業板),通過增資方式或者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處購買股份要鎖定36個月,就縮短為了12個月。即創投基金在發行人申報前的任何時刻作跟進投資,都不用擔心加鎖的問題。
同時,鎖定期新規中對創投基金也做了一定限制,條件包括:(1)截至首發企業發行申請材料接收日,創業投資基金投資該企業已滿36個月。(2)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為“創業投資基金”。(3)該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規范運作并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
截至2017年6月6日,登記在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19230家,其中股權類7573家,創業投資類1700家。而要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條件較為苛刻。
從基金業協會公布的整體數據來看,登記18890家、會員1854家,算下來有會員資格(包括普通會員和觀察會員)的私募管理人占比不到10%。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