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上交所提前研判、多措并舉,采取針對性監管措施,特別是對控制股東不當行為較為集中的高比例股份質押、高溢價資產交易、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等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
防范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風險
針對部分公司暴露出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股權,股價波動時無力償債出現平倉風險,上交所集中研判,立足于信息披露和風險釋放,穩妥審慎地開展處置工作。
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相關控股股東詳細披露資信情況,并積極采取措施化解信用危機;督促公司確保生產經營穩定,排查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敞口,避免發生二次危機。在風險釋放方面,要求長期停牌的公司核實情況后及時復牌,通過交易逐步釋放風險,避免風險持續積累積聚。從實際效果來看,控股股東質押股份即使平倉,也需遵守減持新規,并履行預披露義務,不會過度沖擊二級市場;相關個案處置也未出現風險外溢的情況,少數公司股價出現連續跌停,但未影響市場整體交易秩序。
對于一段時間以來控股股東質押風險較為集中的情況,上交所專項梳理,提前摸清高風險公司高比例質押股份的情況。總體來看,絕大多數滬市公司控股股東質押處于安全范圍。控股股東質押比例達80%以上的公司約150家,其中風險較大的公司不超過50家。對這些公司,上交所已向相關控股股東發出監管工作函,并視情況約見談話,督促其提前做好資金安排,切實防范質押風險。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核實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隱瞞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行為,及時追責問責。
近期,上交所已對一批相關主體的違規行為,啟動了紀律處分程序。此外,在制度安排上,上交所正著手修訂相關公告格式指引,重點是強化細化對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的信息披露,要求控股股東全面披露資信情況,審慎評估高比例質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等。
從嚴監管股東套現動機明顯的不當交易
針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不當資產交易,以實現對上市公司高額套現的現象。上交所保持高度警惕,加大甄別力度,加強“刨根問底”式問詢。監管的重點是關注標的資產的質量和控股股東的套現動機,并要求中介機構進一步核實情況,提醒公司在疑點澄清之前審慎推進交易。對存在重大嫌疑的,提請證監局核查,必要時與證監局聯合開展現場檢查。這些監管行動,充分發揮了監管威懾力,有的公司調整了資產估值,有的主動終止了資產交易。后續,上交所將繼續關注控股股東涉嫌高額套現的資產交易,保持從嚴監管的高壓態勢。
另一方面,就這些交易中存在的市場化約束不足的問題,例如,審議相關交易的股東大會參與程度低、獨立董事意見流于形式、中介機構專業意見也多為隨聲附和等。上交所將加快完善相關制度,采取多種方式提高股東大會的參與度,增強中小股東的話語權,強化獨立董事的履職意識和問責力度,督促中介機構切實發揮“看門人”職責。
嚴厲打擊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等行為
控股股東出現流動性危機后,覬覦旗下上市公司平臺,通過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占上市公司資源的行為屢見不鮮,也是證監系統前些年的專項整治重點。
對此類行為,上交所堅持快速處理、從嚴打擊。例如,在*ST保千監管處置中,上交所要求公司積極核實資金去向,全面梳理并披露對外擔保、未披露訴訟等違規事項和風險敞口,并督促公司在重組業績承諾不達標、重組方所持股份幾乎全部被質押凍結的情況下,盡快制定對投資者的利益補償方案。在*ST天業的監管處置中,上交所對公司年報快速審核,于兩日內發出審核問詢函,要求公司全面核查并補充披露控股股東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情況。其中,對投資者關心的控制權轉讓風險、隱瞞出售三六零投資份額、提前終止并回購股權激勵股份等問題,要求公司充分披露風險,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針對性提出對投資者的利益補救措施。在監管督促下,公司對相關問題作出充分說明,并承諾回購三六零投資份額、暫停向董監高回購股權激勵股份。
“資金占用、違規擔保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觸碰的高壓線”,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嚴厲打擊此類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不法行為,發現一單、處理一單,決不手軟。
該負責人還稱,目前,上交所已將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的監管,納入到自律監管工作的重點之一。下一步,上交所還將從兩個方面開展工作。在日常監管中,繼續緊盯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風險以及不當交易、資金占用、對外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問詢、及時核查、及時處置,將防范系統性風險的任務落在實處。在制度建設上,總結梳理監管實踐和典型案例,以強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誠信義務為抓手,修訂相關業務規則,對其行為做出必要適當的規范,為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環境。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