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發法規[2016]99號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6〕11號)精神,國務院國資委制定了《關于在國資委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七五”普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作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任務,是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國資委系統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提升依法監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服務保障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必然要求。各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要切實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七五”普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關鍵,完善學法用法制度,切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要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將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全面推進國資委系統各項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要堅持依法治理、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共同推進,為順利實施“十三五”規劃、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各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請于本通知印發后2個月內將本單位“七五”普法規劃、普法機構和普法聯絡員名單報送國務院國資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局)。
附件: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在國資委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國務院國資委
2016年 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