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讀 | 法治央企制度體系建設(一):國資委、財政部文件《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解讀 時間: 2022-04-18 09:08:28
導讀:
多年來,億朋投資在服務國企改革,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工作中,嚴格遵守國有產權交易相關法律法規,以專業的服務助力央企法治建設和產權交易市場的規范發展。公司章程是企業治理的重要載體,也是衡量產權交易是否合規的重要依據,公司章程之于公司,猶如憲法對于國家一樣重要。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作出“公司章程是企業內部的根本法,要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重要指示,2020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聯合印發《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為規范國有企業組織和行為、進一步提升國企公司治理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依法治國背景下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成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此背景下,國有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的首要任務在于依法規范公司治理結構。2015年,國務院國資委下發的《關于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明確了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地位,且對中央企業依法治理、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大力推動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中央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央企法治建設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微觀基礎和重要支撐,公司章程則是央企法治建設目標下將《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內化為公司治理規則的重要載體,因此,公司章程被稱為企業內部的根本法,《辦法》的出臺為規范國有企業組織和行為、進一步提升國企公司治理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制度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必須一以貫之。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就是在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相結合,這是黨中央結合我國國家體制,對現代企業制度作出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意在通過強化制度建設,促進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高度統一,實現黨組織政治優勢與現代企業制度優勢有機融合。
《辦法》按照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要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依法治企、權責對等原則,切實規范公司治理,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與經營自主權,完善國有企業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辦法》圍繞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的具體要求,主要提出了國有企業公司章程的基本框架,并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公司法》等要求,規定了公司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等重點章節必須載明的內容,明確了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全資、控股公司章程制定、修改的審批流程,細化參與章程制定的出資人機構、董事會、董事、股東代表等有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與義務,進一步強化出資人機構對章程執行情況的監督責任。《辦法》強調,國有企業章程黨組織條款應寫明黨委(黨組)或黨支部(黨總支)的職責權限、機構設置、運行機制等重要事項。明確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
三、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改革里程碑
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進程中,合規管理要求一切經營和管理活動應在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框架內運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決策機制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工作。
《辦法》的出臺是國資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實際行動,是落實“兩個一以貫之”要求的具體舉措,有利于促進國有企業全面實現以章程治企、按章程辦事,有利于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有利于推進國資國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