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增資過程中,國有股東同步轉讓國有股權相關問題 時間: 2023-02-03 10:48:45
問:《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中規定“(1) 企業增資與產權轉讓同步進行。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繼續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的,如增資過程中國有股東擬同步轉讓其所持有的少部分企業產權,統一按照增資流程操作,產權轉讓價格應與增資價格保持一致”。某市國資委出臺的《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中也規定“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繼續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的,如增資過程中國有股東擬同步轉讓其所持有的少部分企業產權,統一按照增資流程操作,產權轉讓價格應與增資價格保持一致。”
某市屬國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喪失國有控股地位的情況下是否可以按照上述相關規定同步進行企業增資與產權轉讓,即在增資過程中國有股東同步轉讓其所持有的少部分企業產權統一按照增資流程操作,產權轉讓價格與增資價格保持一致該市屬國企國有股東如果按照上述規定在企業增資的同時轉讓其所有少部分產權是否符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 (即32號令)中對于國有企業產權轉讓當公開掛牌的相關要求?
答:《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中已明確“企業增資與產權轉讓同步進行。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繼續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的,如增資過程中國有股東擬同步轉讓其所持有的少部分企業產權,統一按照增資流程操作,產權轉讓價格應與增資價格保持一致。”如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喪失了國有控股地位,則不適用上述企業增資與產權轉讓同步進行的規定。